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之「電子煙與加熱菸外觀辨識方式及說明」簡報1份,請參考運用,請查照。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5月22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47038號函辦理。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協助各級機關執行菸害防制業務,特製作旨揭簡報,內容包含電子煙與加熱菸之法令規定、產品簡介、外觀辨識及差異比較。三、旨揭簡報請貴校參考運用;另本府前於114年11月5日以府教體字第1140446020號函(諒達)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子煙處遇流程」,請學校持續落實校園菸害防制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