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視覺化減速標線」之目的與用法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6-05 00:00~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6-05 15:25:27
訊息內容
一、交通部於113年7月22日增訂「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59 條之1:視覺化減速標線,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方路況特殊,車輛應減速慢行,繪設於車道兩側,視需要設於易超速、易肇事路段。本標線為長一百公分、寬二十至三十公分,依遵行方向往後斜四十五度之白色平行四邊形或採長方形設置,距車道兩側標線五至十公分,間隔為一百公分, 厚度以不超過零點二公分為原則;其距車道標線距離得依車道寬度酌予加大淨距(本標線設置圖例如附件)。
二、 所謂視覺化減速標線,係利用多組漸密、具視覺錯覺效果之方形(或斜線)標線,模擬「道路縮窄」或「車速變快」之視覺感受,使駕駛人產生減速反應。
三、 本標線具有以下效益:
(一) 提醒駕駛人注意前方路況變化(如彎道、行人穿越區域等)。
(二) 降低車速,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率。
(三) 不影響正常車道寬度與車輛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