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彰化縣埔心鄉埔心國民小學113學年度第四次代理教師第三階段錄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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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4-10-09 00:00~2024-10-16 23:50 更新時間: 2024-10-09 12:02:38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埔心鄉埔心國民小學113學年度第四次代理教師第三階段錄取公告
第三階段錄取人員:代理教師:江0蓁
錄取人員請於113年10月9日下午4時前持國民身分證、 畢業證書、教師證書及專長證書正本等相關證件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並於113年10月23日前繳交公立或健保醫院出具之體格檢查合格證書(含胸部x光透視、並黏貼相片),無故未繳交或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者取消錄取資格。未依期限報到或取消錄取資格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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