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彰化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審查日程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4-09-19 00:00~2024-09-26 23:50
更新時間: 2024-09-23 09:50:32 |
訊息內容 |
一、 |
本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審查日程如下: |
(一) |
113年10月28日(星期一)至11月1日(星期五):著作審查送件,送件得親送或郵寄,應於113年11月1日下午4時前寄送達南郭國小介聘中心,並請於113年11月1日前將「彰化縣113學年度教育人員著作審查送件申請表」電子檔寄至指定電子郵件信箱(nges7280366@gmail.com)彙辦。 |
(二) |
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本府以行政公告通知送件人著作核定分數。 |
(三) |
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3時:送件人對著作分數核給如有疑義,請填妥複查申請表格向南郭國小介聘中心提出申請,複查結果將於113年11月29日前由本府函復送件人。 |
(四) |
113年12月6日(星期五)前:本府以公文通知送件人著作核定分數,並以此作為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依據。 |
(五) |
113年12月9日(星期一)至12月13日(星期五):送件人請親自或委託他人(需填具委託書)於上班時間至南郭國小介聘中心領回著作審查送件資料。 |
二、 |
每件著作送審以一次為限,106至112學年度已送審著作請勿重複送審;刊登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評比期刊之有關教育論文,請依附件各年總表填寫該期刊於總表之年度及頁數。 |
三、 |
有關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10點第1項規定「7年內」,係指由收件截止日往前推算7年。爰此,113學年度送審作品發表期間須為106年11月2日至113年11月1日止,以送件佐證資料所載日期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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