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屏東大學辦理「115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及加註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B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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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教學註冊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6-10-02 00:00~2026-10-09 23:50 更新時間: 2026-10-02 08:17:13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15年9月24日屏大職推字第1151500327號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以下三項皆須符合): (一) 經教育部立案學校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 (二) 具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客語能力認證,取得中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依國民教育法第 24 條第 4 項規定,具客家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格者,免檢具客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三) 最近5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客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備註:本專班招生對象之年資採計,除於國民小學實際從事客語文教學工作之年資外,得併計中等學校教育階段之同語文教學年資。 三、招生資訊請至國立屏東大學網站:https://cec.nptu.edu.tw/p/404-1071-199796.php?Lang=zh-tw 。 四、檢附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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