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二、研習時間:115年05月28日上午9時至12時30分。三、講師:教育部人權議題中央輔導團委員 戴禎儀老師。四、研習地點:鹿港鎮洛津國小(彰化縣鹿港鎮公園三路51號)。五、參加對象與人數:縣內24班以上之國中、小請務必派一名教師參加,並請各校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預計招收40名。六、本次研習每一場次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研習代碼:5575873)。七、活動聯絡人:明禮國小陳玥彤老師,電話:(04)874-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