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東興國小於115年3月31日辦理114學年教學輔導教師培力增能研習「SEL與校事會議的法律邏輯」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註冊組長 顏毓瑩
日期起迄 2026-03-30 00:00~2026-04-06 23:50 更新時間: 2026-03-30 09:10:48
訊息內容

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因應教育部於115年1月12日公布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等相關校事會議新制,本府特邀具相關法律實務經驗的何孟庭律師,結合SEL社會情緒學習趨勢,共同探討教師、學生及家長在「預防濫訴」與「權益維護」間的界線認知與情緒處理。

三、旨揭研習摘要如下:

(一) 研習時刻表:

內容 日期 時間 地點 講師 課程代碼
當情緒失控變成事件:SEL與校事會議的法律邏輯 115/03/31(二) 09:30-12:30 東興國小
3F圖書室
何孟庭律師 5504606

 

(二) 研習對象:

1、本縣具教學輔導教師資格者(詳附件),與各校學務、輔導工作人員及校事會議承辦人員,將優先錄取。
2、對研習主題有興趣教師。

(三) 報名:請依課程代碼逕至全教網報名,報名人數上限30人,全程參與教師核予每場次3小時研習時數。

(四) 注意事項:

1、本案研習期間承辦學校開放停車,車輛請由正門旁側門出入(詳附件),惟停車位有限請盡量共乘前往。
2、為響應環保,請參與教師自備文具、餐具及飲水器具。

三、請貴校轉知附件所屬教師研習資訊,並核予本案參與教師及承辦學校工作人員公假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