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115年度親子共學母語計畫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註冊組長 顏毓瑩
日期起迄 2025-12-24 00:00~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12-24 08:43:29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2月15日臺教社(二)字第114240381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計畫辦理目的係為增進家庭之凝聚力與家族認同,推展家庭共學母語(本計畫所稱母語含臺灣台語、臺灣客語、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臺灣平埔族群語言、馬祖語及新  住民語)及因應現代多元文化家庭需求,以促進家庭關係融洽、自我認同與社會尊重和諧。
(二)考量推展管道之合宜性,由本府各局處及所轄學校、公共圖書館及民間團體等單位辦理,共同推廣親子共學母語活動,如以研習、課程、培訓、研討會、講座、讀  書會、 親子活動、故事繪本等多元型態進行,本補助計畫經費採 「部分補助」,並以納入預算方式辦理。
(三)為增加家庭親子互動並配合經費核銷期程,本案辦理時間請多利用放學後或假日進行,並應於115年11月1日(星期日)前完成活動。
(四)本案計畫補助原則:外/內聘講師鐘點費補助上限為每節(時)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講義費補助上限為每人100元,手作課程材料費每案每人以150元為限,場地布  置費補助上限為5,000元,其餘人事費、行政管理費及內部場地使用費一律不予補助。


三、有意申請者請依期限檢附計畫申請表、經費申請表及計畫書一式5份,逕送本縣家庭教育中心孫巧洵小姐彙辦(地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信封請註明:         申辦親子共學母語計畫),電子檔請寄至sun23@email.chcg.gov.tw,俾利彙整報部。
四、檢送旨揭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