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教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41480A號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教師,如符合該令釋情形者,得辦理改敘一案,請符合案內得辦理改敘者聯繫人事室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林志隆
日期起迄 2025-10-02 00:00~2025-10-09 23:50 更新時間: 2025-10-02 10:00:31
訊息內容

依旨揭函示略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為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第1項第4款所定經教育部認定等級相當之服務年資,每次期間3個月以上累積滿1年者,得提敘1級薪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