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因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以下簡稱赴港澳注意事項)第3點、第4點,增訂非因公務事由赴港澳通報、會見或聯繫港澳特定人士之事前或事後通報等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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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林志隆 |
| 日期起迄 | 2025-09-24 00:00~2025-10-0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9-24 08:50:38 |
| 訊息內容 |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因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以下簡稱赴港澳注意事項)第3點、第4點,增訂非因公務事由赴港澳通報、會見或聯繫港澳特定人士之事前或事後通報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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