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行政院公告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1份,並自114年7月12日生效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王靖如
日期起迄
2025-07-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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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07-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7-23 15:17:44
訊息內容
轉知縣府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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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函轉行政院公告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1份,並自114年7月12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7月15日臺教學(五)字第1140074203號函辦理。
二、
檢送行政院函與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各1份。
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公文1140722特字1140281087-行政院函.PDF
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公文1140722特字1140281087-修正項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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