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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縣114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國小組北區初賽於114年5月7日(星期三)及5月14日(星期三)下午舉行,賽場位置圖、相關停車資訊請參賽學校於4月30日(星期三)後至鹿東國小網站查詢。校內停車空間有限,故不開放停車,請將車輛停放於校園周邊路旁或頂厝公園再步行至學校。
三、臺灣客語、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複賽:114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於好修國小舉行。臺灣客語及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複賽賽程表、賽場位置圖及相關停車資訊,請參賽學校於5月15日(星期四)後至好修國小網站查詢。
四、初賽報到及競賽時間:請依本縣114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第13點第5項規定完成報到。
五、凡參加本競賽之人員(含指導教師、帶隊老師、工作人員),請務必配合以下規定,違反者扣均一標準分數1分:
(一)競賽場地除評審、工作人員及競賽員外禁止進入。
(二)本次比賽不觀賽、不直播。
六、演說、情境式演說及朗讀競賽員一律著便服參賽,請切勿穿學校制服或運動服。
七、請協助轉知帶隊人員本次比賽辦理賽後講評,競賽員選擇不聽取賽後講評者,請保持安靜離開競賽場地。
八、依本縣114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第12點第6項規定,朗讀競賽員抽到題卷後,國語朗讀競賽員國小、國中及高中學生組可攜帶字典、辭典及教育部頒「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國語朗讀競賽員教師組、社會組可攜帶教育部頒「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臺灣台語、臺灣客語朗讀競賽員可攜帶「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客家語拼音方案」,其他書籍及自備之朗讀題卷資料,均不得攜至預備席,違者扣均一標準分數1分。
九、寫字項目試墨紙統一由承辦單位提供,試墨時間含於競賽時間內,賽前不可先行試墨。
十、因桌面狀況不一,作文、國語字音字形、臺灣客語字音字形競賽員可自備透明墊板(但不可有任何文字、圖案),於賽前經工作人員檢查後可攜入賽場使用。
十一、倘有疑義,國小組初賽(第一、二區)請洽鹿東國小教務處;客原語複賽請洽好修國小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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