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補助學校辦理數位教學相關教師增能研習,貴校如有辦理需求請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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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資訊組長 莊銘福 |
| 日期起迄 | 2025-02-06 00:00~2025-02-13 23:50 更新時間: 2025-02-06 08:31:05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核定「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4年中小學實施計畫辦理。 二、該計畫補助學校辦理「數位教學相關」研習,以符合校內發展數位教學特色之需求。今年度學校可辦理A1研習、A2研習、B4研習(講師為領域或科目教師設計數位教學課程,可融入行動載具、AI、教學平台或實用教學軟體等元素)。 三、學校如辦理A1、A2、B4,開立研習課程名稱請依附件PDF檔正確範例命名,並加上「精進數位」屬性標籤,以利KPI時數統計。 四、若參訓人數不足20人,請開放鄰近學校教師參訓。 五、每場次研習,3小時研習內聘師資以不超過新臺幣8000元為原則,外聘師資以不超過新臺幣1萬1000元為原則;6小時內聘師資以不超過新臺幣1萬4000元為原則,外聘師資以不超過新臺幣2萬元為原則。支用項目可包含講師費、二代健保、膳費、場地佈置、印刷費、教學耗材、雜支等,請於經費概算表逐項列明。(不包含教師代課費,建議將研習安排於暑假期間或共同不排課時間辦理) 六、請檢附簡易研習計畫1份(附件提供參考格式,學校亦可自由發揮),至少包含課程主題、日期時間、講師姓名職稱、預期效益等資訊。 七、本批次收件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6日止,資料包含經費概算表(核章)及研習計畫1份(格式如附件),請免備文寄至 彰化市中正路二段530號 縣網中心收。逾期未送件視為無需求。 八、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縣網中心蔡技佐 04-72371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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