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檢送「教育部推動國際人權公約實踐方案」1份(如附件),並廢止「教育部人權及公民教育促進方案」 |
|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 公告單位 |
訓育組長 王靖如 |
| 日期起迄 |
2025-01-07 00:00~2028-01-14 23:50
更新時間: 2025-01-07 09:01:05 |
| 訊息內容 |
轉知縣府來函
請師長詳閱、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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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檢送「教育部推動國際人權公約實踐方案」1份(如附件),並廢止「教育部人權及公民教育促進方案」,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23日臺教學(二)字第1132805933號函辦理。 |
| (一) |
實施期程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為期4年。 |
| (二) |
架構分為前言、實踐方案之理念、實踐方案與行動策略、經費需求、執行監督及管考以及預期成效等。 |
| (三) |
實踐方案之理念及行動策略分三大面向74項策略項目: |
| 1、 |
面向一「符合人權價值的教育環境」計有32項策略項目。 |
| 2、 |
面向二「人權教育教學與學習的過程和工具」計有21項策略項目。 |
| 3、 |
面向三「教育人員之人權教育素養與專業發展」計有21項策略項目。 |
| 三、 |
請各校依據所列工作項目積極執行,俾達成本方案致力提升人權意識及公民素養等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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