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轉知縣府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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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執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教育部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人權教育議題分團實施計畫」,辦理「2024世界人權日─反歧視與人權」活動,請貴校鼓勵相關人員參加,並惠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年11月5日師大公領字第1131031950號函辦理。 |
二、 |
活動目的:提升各縣市對人權教育議題的重視與實踐。結合中央與地方輔導網絡的工作,促進彼此之合作。落實校園人權教育議題課程與教學活動,增進學生公民行動能力。 |
(一) |
中央分團事先製作「2024世界人權日─反歧視與人權」微型教學包,上傳於CIRN平台(https://reurl.cc/WN5XA7),請縣市協助推廣,並轉貼於縣市網,讓響應此活動的校長、老師可下載使用。 |
(二) |
請各縣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人權教育議題分團協助事項如下: |
1、 |
建立各縣市專屬「2024世界人權日─反歧視與人權」平台網站,供縣市內學生成果上傳。(例如:Facebook、網路協作平台、網站等)。 |
2、 |
發布公文至所屬縣市學校:請詳細說明學生成果上傳各縣市平台網址與統計聯絡窗口(地方團聯絡人員、地址等)。 |
3、 |
114年1月30日前統計縣市學生成果並回報人權教育議題分團和配送相關資料。(areaming9792@gmail.com或hrights1210@gmail.com)。 |
(三) |
詳細實施方式請參閱附件:2024世界人權日實施計畫。 |
五、 |
教師上傳學生照片、影片、著作(學習單、字卡等)至網路平台,須請學生家長填寫「著作、影像使用權授權同意書」,請參閱附件2024世界人權日實施計畫。 |
六、 |
相關成果、紀錄(含相片、影片、光碟、DVD等)如欲提供給中央輔導團人權教育議題分團,請依各縣市人權教育分團之公文辦理。 |
七、 |
建議各縣市學校或人權教育議題輔導團可於113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當週,請師長帶領進行行動倡議,並提供學生成果展示平台,例如:電視牆、佈告欄、網站等,並發新聞稿,廣邀媒體採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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