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文認證培訓實施計畫─第15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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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教學註冊組長 顏毓瑩 |
日期起迄 | 2024-10-29 00:00~2024-11-05 23:50 更新時間: 2024-10-29 14:46:45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13年10月2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122991A號函辦理。 二、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學校於111學年度起開設本土語文部定課程2學分。在職教師擔任閩南語文課程或客語文課程師資應取得各該語別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證明;原住民族語文課程教師應取得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三、教育部國教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自111年1月起陸續辦理旨揭培訓課程,請貴校積極薦派教師參訓(第15梯次),相關資訊如下: (一)課程日期:113年12月14日(星期六)、12月15日(星期日)、12月21日(星期六)、12月22日(星期日)、12月28日(星期六),每日上午9:00至下午4:20,共計5日,30小時。 (二)授課方式:Google Meet線上課程(課程網址將於課前通知內說明) (三)課程班別: (四)薦派與報名資格: 1、第一順位:高級中等學校依照各語別薦派資格,薦派學校編制內已取得合格教師證之現職教師,各語別各校最多薦派2名(請上傳旨揭計畫附件1「第15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學校薦派名單彙整表」)。 (1)臺灣台語班:高級中等學校內尚未取得臺灣台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以及申請直播共學之高級中等學校,請至少薦派1名教師,至多2名教師,其餘學校請依據實際需求薦派教師。 2、第二順位:國民中學有意願教授本土語文課程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免填寫線上表單與上傳薦派名單彙整表。) 3、第三順位:國民小學有意願教授本土語文課程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免填寫線上表單與上傳薦派名單彙整表。) 4、本課程是為協助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取得臺灣台語或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因此薦派老師需具備日常對話之能力,並且務必自行報名本土語文能力認證考試。 (五)報名方式:高級中等學校需完成以下步驟,方報名完成;逾期將不予受理。 1、第一步驟:高級中等學校請於113年11月22日(星期五)前填寫線上表單(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bwMQU9kMwpsBbvyu9 ),並上傳旨揭計畫附件1「第15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學校薦派名單彙整表」。 2、第二步驟:請轉知各校薦派老師自113年10月28日(星期一)起至113年12月1日(星期日)止,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完成線上報名,報名時請填列正確之通訊資料(含手機號碼、電子信箱),並確認「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的個人資料是否正確,以利後續連繫。 (1)臺灣台語班課程代碼:4651045。 四、審核結果: (一)報名截止後,依照「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順序,進行資格審核。審查結果請自行至「全國教師在進修資訊網」查詢;審核通過者,請學校據此核予教師公(差)假出席。 (二)課前相關注意事項(含上課網址),將於開課前5個工作天以電子郵件寄送「課前通知」,審核通過者敬請留意信箱。 五、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洽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助理林小姐,連絡電話:(06)2133111分機5783,電子信箱:fang01162@gm2.nutn.edu.tw。 六、檢附旨揭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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