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3年9月2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3090號函辦理。
二、本案補助項目如下:
- 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
- 辦理教師新住民多元文化研習。
- 辦理新住民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
- 編印、購置或研發多元文化教材或其他教學材料。
- 實施諮詢輔導方案—(1)諮詢服務。—(2)小團體活
動。
- 辦理親職教育研習。
二、申請日期延長至113年10月24日止,請各校踴躍申請。
三、申請及線上審查網站:子計畫2-6-「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及 子計畫1-「跨國銜轉學生教育網」。
四、本案已完成第1次初審,請各校逕至系統查看初審意見並於113年10月24日前修正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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