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13學年度「閩南語認證研習計畫-做伙來學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實施計畫」及113年9月13日第11309224號行政公告賡續辦理。
二、研習地點、時程及報名資訊如下:
三、參加學員請全程參與課程並報考114年教育部閩南語認證考試,並請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
四、檢附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