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第6條之1、第17條、第19條,業於113年8月23日由司法院與行政院以院台廳少家一字第11390141891號及院臺法字第1135014126A號令會同修正發布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王靖如
日期起迄 2024-09-19 00:00~2026-09-26 23:50 更新時間: 2024-09-19 13:41:17
訊息內容

轉知縣府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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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第6條之1、第17條、第19條,業於113年8月23日由司法院與行政院以院台廳少家一字第11390141891號及院臺法字第1135014126A號令會同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16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099904號函及司法院、行政院113年8月23日院台廳少家一字第11390141892號及院臺法字第1135014126B號函副本辦理。
二、 檢附「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第6條之1、第17條、第19條修正發布令影本、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條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