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本縣113學年度「品德大使」甄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王靖如
日期起迄 2024-08-15 00:00~2024-11-08 23:50 更新時間: 2024-08-15 09:06:21
訊息內容

轉知縣府來函

-----

主旨: 檢送本縣113學年度「品德大使」甄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一份,請貴校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為藉由公開表揚優良品德楷模,彰顯品德教育成效,型塑優質之校園文化,以培育高素質及能自我實現的現代國民與世界公民,爰辦理本計畫。
二、 旨揭計畫重點如下:
(一) 參加對象:
1、 本縣所屬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2、 每校各學制(國小部、國中部及高中部)推薦名額以一名為限。
(二) 評選:邀請專家學者或實務工作者組成評選小組,依學校送審推薦資料進行評選,評選小組依推薦件數及遴選基準,按比例擇優錄取,並得斟酌增減錄取名額或不足額錄取。
(三) 送件日期為113年11月4日(星期一)至11月8日(星期五),於期程內寄送至太平國小(地址: 513003彰化縣埔心鄉太平路289號)。
(四) 表揚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五) 獎勵:
1、 經錄取者由主辦單位公開表揚,頒發獎狀及獎品,並函請學校從優獎勵。
2、 獲入選品德大使之優良事蹟足供學習者,得由本府教育處上傳於品德教育網,提升典範學習效益。
三、 相關規定及表件等訊息請參閱實施計畫(詳附件),並請務必依據113學年度計畫之內容進行報名繳件。
四、 本案聯絡人: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調府教師林佳瑩,電話04-7273173分機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