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113學年度第1學期「數學素養教學實作」申請公告及數學素養教學實作申請計畫書,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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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教學註冊組長 顏毓瑩 |
日期起迄 | 2024-07-09 00:00~2024-07-16 23:50 更新時間: 2024-07-09 21:07:22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年7月9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131019485號函辦理。 二、 目的:透過數學素養教學實作,促進國中小教師實踐十二年國教數學素養教學的能力。 三、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 五、 申請資格: (一) 授課教師需取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所培訓相關課程之證書。 (二) 尚未完成培訓者可提出培訓構想計畫,且必須於報名截止前完成培訓並取得證書。例如預計參加亮點基地計畫的培訓、地方團辦理的活動師培訓、中心辦理的活動師培訓或奠基進教室共備營培訓或欲召集同年級(中年級或高年級)15人來申請研習活動的培訓,授課老師完成培訓後始可進行入班教學實作。 六、 申請時間:113年7月31日(星期三)至113年8月30日(星期五)下午5時,截止前需完成掃瞄申請表及計畫書上傳至計畫填報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七、 申請方式: (一) 一律採線上報名,填報系統:https://teach.k12ea.gov.tw/(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課程教學計畫填報系統/數學素養教學實作)。 (二) 使用教育雲端帳號登入註冊後提出申請,以中年級(三、四年級)、高年級(五、六年級)或國中組可進行入班教學實作之班級數來提出申請。 (三) 申請計畫書皆須經申請人及校長簽章,並於113年8月3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掃瞄上傳至計畫填報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四) 相關申請經審查後,預計113年8月14日及9月5日,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公告核定通過名單。 八、 數學素養教學實作: (一) 授課方式:須符合每班上滿兩個單元或以上之教學實作。 (二) 授課內容:以數學奠基進教室、數學奠基活動、素養包、微課程之微型活動、素養評量或獨立探索等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研發之模組為授課內容,教學實作可由授課教師依現場情境來做調整。 (三) 辦理期程:113年9月1日至114年1月17日止。 九、 補助費用: (一) 教學實作主要補助教具費、印刷費、諮詢(撰稿)費;但獨立探索,僅提供印刷費及諮詢(撰稿)費;微課程之補助事項請見申請表。 (二) 教具費補助:大班補助2250元(兩單元,每單元為1125元),小班補助1125元(兩單元,每單元四捨五入後為563元)(16人以上為大班,15人以下為小班),以單元數計算。 (三) 印刷費補助:大班補助250元,小班補助137元(16人以上為大班,15人以下為小班),以每班次計算。 (四) 雜費:視實際需求,可由教具費及印刷費勻支,上限不得逾8%,核銷事項詳見報帳手冊。 (五) 諮詢(撰稿)費:每班填寫一份諮詢報告,每份補助1000元,諮詢內容包含學生學前問卷、立即測問卷結果分析及學生學習成效諮詢。 (六) 活動辦理完後兩週內,將相關領據連同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學前問卷、立即測問卷寄回核銷,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七) 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及學生拍攝同意書為必要繳交之資料,若無填寫完整,則不予補助上述相關經費。 十、 注意事項: (一) 活動結束後應繳交資料: 1、 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學生拍攝同意書(電子檔繳交)。 2、 學生學前問卷、立即測問卷 (紙本繳交)。 3、 活動照片每班5張(可檢附於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以電子檔繳交)。 (二) 將擇部份申請通過學校,安排委員至辦理學校進行訪視,另行聯繫通知。 十一、 如有停辦情形,請提前來電或以電子郵件告知承辦人員。 十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保留最終錄取名單的權利,如有任何異動或相關資訊,將公告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s://www.ime.ntnu.edu.tw/),敬請隨時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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