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113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實施計畫」1份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註冊組長 顏毓瑩
日期起迄 2024-04-22 00:00~2024-04-29 23:50 更新時間: 2024-04-22 13:34:13
訊息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4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1733號函辦理。

二、為促進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之傳承與發展,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推動本土文化教育,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三、旨案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辦理期程自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所需經費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業務費臚列項目編列,以經常門為限,專款專用,每校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新臺幣6萬元。

四、為利了解本土文化社團推動及運作內容,請務必依計畫運作之社團,於計畫申請書(參、課程設計處),選填類別並填寫項目,例如選類別為戲劇,填寫項目(如歌仔戲或布袋戲),並請於計畫撰擬時,明列社團的學期課程大綱。

五、請有意願辦理學校於113年5月9日(星期四)前將申請表件(計畫及經費申請表)送府辦理初審(紙本核章請寄本府教育處,電子檔(WORD)請寄至mingya83@chc.edu.tw,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