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以臺教學(五)字第1132801790A號令修正發布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王靖如
日期起迄
2024-04-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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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23:50
更新時間: 2024-04-19 15:50:33
訊息內容
轉知縣府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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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以臺教學(五)字第113280179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7日臺教學(五)字第1132801790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金專員,電話:(02)7736-7936。
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公文1130419特字1130145422-修正條文.pdf
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公文1130419特字1130145422-教育部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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