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113年4月8日113研學字第0000000002號函辦理。
二、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為鼓勵語言學、應用語言學、語言教學、語言測驗相關研究,特自民國108年起提供語言教學實踐與研究計畫補助。
三、專案提供以下兩類補助方式:
(一)一般研究計畫:適用國內各級學校現職本國籍專任或約聘教師、以及國內本國籍之在學大學、碩、博士生,由個人提出申請。
(二)雙邊合作型計畫:適用國內外教育或研究機構,由計畫主持人以機構名義提案,依據作業要點所列之研究主題,申請與本中心共同合作研究。
四、專案採線上申請,作業要點及線上申請表單請參閱:https://www.lttc.ntu.edu.tw/tw/Teaching_and_Research_Gr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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