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複審公告】檢送本縣113年第64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複審場地平面圖、各組別報到及檢錄梯次等,請自行下載並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註冊組長 顏毓瑩
日期起迄 2024-04-02 00:00~2024-04-09 23:50 更新時間: 2024-04-02 11:19:32
訊息內容

《注意事項》

一、複審日期、時間及地點:11349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下午530分假泰和國小游泳館3F辦理。

二、請依各梯次時間報到(勿提前報到造成人潮擁塞),評審場地為室內,建議請自行評估狀況配戴口罩。

三、複審期間參展作者應著便服進入評審會場(所著衣物及放置於評審會場內之一切物品均應避免出現縣市名、學校名稱、姓名等容易引起評審公正性疑慮之字樣)。如違規定,則不得進入評審會場。

四、評審期間每件作品作者(限列名者)請依梯次進場。

五、為符合科展實際需求,請各校依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參展安全規則辦理,需攜帶3C產品者於報到時,由主辦單位泰和國小依安全規則各項規定予以檢查,會場禁止連線,違規者扣其總分1分。

六、參賽學校作品布展時間及會場管制事宜:

 (一)作品布展時間:113年4月8日(星期一)自上午8時至下午4時前及112年4月9日(星期二) 8時至8時30分前等時段。

 (二)會場管制時間:113年4月9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起至下午5時30分止,非布置學校及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會場。

 (三)評審諮詢完竣,作者即安靜離開會場(除展示板外私人物品可帶出場,但不得撤離展示板)。

七、得獎獎狀、禮券由縣府統一郵寄方式寄至各校,請學校公開表揚得獎師生。

八、展示板退件時間自113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止。

備註:請惠予參賽師生以公(差)假登記,本府不另行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