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推展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活動補助要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註冊組長 顏毓瑩
日期起迄 2024-03-17 00:00~2024-03-24 23:50 更新時間: 2024-03-17 20:47:03
訊息內容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3年3月11日客會綜字第11360002263號函辦理。

二、客家委員會修正其要點第5點、第6點、第10點規定,詳如附件。

三、檢附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