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辦理「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培訓研習工作坊」資料,詳如說明,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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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教學註冊組長 顏毓瑩 |
日期起迄 | 2024-03-15 00:00~2024-03-22 23:50 更新時間: 2024-03-15 07:53:54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年3月14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131006732號函辦理。 二、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三、 報名資格: (一) 模組設計者(曾設計奠基、奠基進教室、109素養包、21世紀素養包或微課程模組教案其中之一項)。 (二) 教學影片教師(曾拍攝過中心教學影片者)。 (三) 講師(曾為1到4期活動師講師、109素養包準講師或21世紀素養包準講師其中之一項)。 (四) 實際參加過第五期活動師培訓並曾申請過教學實作者。 四、 名額:分為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國中組三組,每組最多開兩班,每班以28名為原則,並視報名情況調整。 五、 研習時間及地點:113年3月30日(星期六) 09:00至16:20及3月31日(星期日) 9:00至16:20 -高雄市勝利國小(813高雄市左營區南屏路1號)。 六、 報名方式:請於113年3月21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至以下網址(https://forms.gle/E3a2NVGwEb55UNJd8)填寫報名表,逾期恕不受理。 七、 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有提供午餐,其他保險費、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八、 證書及參與證明: (一)符合上述資格的數學教師,參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舉辦的「數學活動師講師」培訓工作坊,並完成所有課程內容(需上滿該組別每一模組課程)取得認證合格者,頒發該組別「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證書。 (二)為確保培訓品質,若其中未上滿該期模組課程2/3時數者,可繼續旁聽研習課程,但不給予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證書。 (三)取得「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資格者,方可擔任第五期活動師培訓講師,並可申請辦理「數學奠基進教室教學實作」。 九、 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s://www.ime.ntnu.edu.tw/)。 十、 檢附「第五期數學活動師培訓工作坊」參考課表各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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