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113年度「文化攜手計畫」 補助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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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教學註冊組長 顏毓瑩 |
日期起迄 | 2024-03-07 00:00~2024-03-14 23:50 更新時間: 2024-03-07 09:22:05 |
訊息內容 |
說明: 一、依據113年2月21日財法親愛文化字第1130000004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補助總額為每年新臺幣十萬元,補助對象為全國之演藝團體與各學校藝文社團。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4月30日(週二)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申請之演藝活動須於113年8月至114年7月間辦理。 四、申請團體每年申請一場次為限,補助金額以新臺幣1-3萬元為原則。 五、檢附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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