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21日臺教師(一)字第1132600476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孕育藝術教育人才,並於偏鄉持續播下藝術種苗,本部委請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下稱臺藝大)辦理旨揭計畫,就全國偏鄉及離島地區之國民小學進行藝術與美感課程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辦理方式: 1、委請臺藝大研發美感教案,並結合本計畫培訓後之師資生於暑假期間以巡迴駐點方式,於偏鄉及離島地區之國民小學辦理藝術教育,將藝術涵養與美感素養傳承至偏鄉學生。 2、活動期間營隊之學生午餐、保險費用及營隊課程教具材料費用由本計畫支出;另申請學校需提供教學空間與教室內相關資訊設備,及活動辦理期間之行政協助。 (二)駐點時間:自113年6月30日(星期日)至7月26日(星期五),各校駐點一週。 (三)徵選條件:符合「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4條所定義之偏遠地區國民小學。 (四)徵選時間:即日起至113年3月13日(星期三)下午5點截止,有意願參與之學校請各自將申請表以電子信件回傳至本計畫辦公室(raac.ntua@gmail.com)。 三、檢附旨揭計畫甄選簡章,倘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專案辦公室助理許小姐,電話(02)2272-2181分機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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