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重申「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相關規範,詳如說明,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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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教學註冊組長 顏毓瑩 |
日期起迄 | 2023-12-15 00:00~2023-12-22 23:50 更新時間: 2023-12-15 12:33:16 |
訊息內容 |
一、考量寒假將屆,學校針對學生辦理課外活動,或學生參與校外營隊頻率提高,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依教育部108年4月16日臺教授國字第1080037226號令發布之本注意事項,提醒學校辦理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及其家長參與校外營隊時應注意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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