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正向管教、人權法治及公民教育實踐、品德教育績優學校(含優秀人員)評選: (一)參加對象: 1、績優學校: (1)111年度本縣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各校)積極推動學生事務工作,表現卓越之學校。 (2)111年度本縣「友善校園」學務工作訪視績優學校,請務必參與遴選。 2、優秀人員: (1)從事學務工作,表現優異,由各單位薦送為優秀學務人員(包括教師、護理師、學校幹事等)。 (2)對學務政策方案規劃及執行有具體顯著或持續性貢獻之學校行政人員。 (3)對學務政策方案或課程教材之研擬執行及人才培育方面有具體顯著或持續性貢獻者。 (二)收件日期及地點:112年12月12日(星期二)前將遴選表件ㄧ式3份(含核章掃描電子檔)送至萬來國小彙辦。 三、正向管教範例甄選活動: (一)參加對象:本縣各國中小教師(不含實習教師),每校至少擇「輔導與管教個案」或「班級經營」項下任一組別參加,每校每一類別限報三組。 (二)收件日期及地點:112年12月12日(星期二)前將參加人員範例、報名表及授權書一式3份(含核章掃描電子檔)逕送萬來國小學務處。 四、本案聯絡人:萬來國小學務主任孫永達、電話:8882119分機13,Email:syd0518@wles.chc.edu.tw。 五、檢附本縣112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辦理「正向管教、人權法治公民教育實踐、品德教育」績優學校(含優秀人員)評選暨正向管教範例甄選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