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有關「113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閩東語文教學培訓計畫」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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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教學註冊組長 顏毓瑩 |
日期起迄 | 2023-11-07 00:00~2023-11-14 23:50 更新時間: 2023-11-07 07:49:57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12年11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54261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完備閩東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以落實本土語言及文化發展,爰規劃辦理旨揭計畫,本次研習採融入式活動課程設計,安排參與培訓教師於連江縣實施連續一週之實體沉浸式課程,協助教師於生活情境熟悉閩東語言運用,深化閩東語文教學知能與實務運用能力,俾提供學生專業閩東語文授課師資。 三、研習資訊摘要如下: (一)研習對象: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具合格教師證,含聘期3個月以上之長期代理教師,以下稱教師)。 (二)薦派名單:請貴校於112年11月20日(星期一)前,將具備閩東語基礎對話能力教師之薦派名單寄送至本府劉曉君老師信箱jean761008@chc.edu.tw。 (三)審核條件依序錄取20名、備取5名: 1.學校薦派教師:請有閩東語師資需求學校薦派教師(具備閩東語基礎對話能力,且有教授閩東語文課程意願優先)參與。 2.開放教師自由報名:視薦派錄取結果,倘有餘裕名額將於113年3月29日(星期五)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開放各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教師自行報名,不另發文通知。 (四)審核作業: 1.第一階段審核通知:經連江縣政府審核後,將薦派名單審核結果函知各地方政府及以電子郵件(薦派名單填復電子信箱)通知個別教師。 2.第二階段錄取通知: (1)非任職於連江縣轄內學校之教師,取得審核通過電子郵件後,請於113年1月31日前(星期三),檢附113年6月28日至7月8日間於連江縣(南竿)之住宿訂購證明資料(收據或已繳納訂金證明),據以確認錄取資格。 (2)因研習餐點及行程安排需事前採購,為確定報名人數,俾使研習資源妥善運用,未完成住宿訂購者,不予錄取;後續教育部國教署將另案補助完整參與研習者,其研習期間住宿費及交通往返費用。 (五)研習課程: 1.研習課程形式及日期: (1) 線上課程:113年6月22日(星期六),共計3小時。 (2) 實體課程:113年6月30日(星期日)起至7月5日(星期五)止,共6日39小時研習課程 (含閩東語文專門課程、語言能力課程及文化體驗課程)。 (3) 113年7月2日及7月4日為全戶外課程,請教師自行準備遮陽帽或傘、防曬外套、墨鏡及飲用水,以免曬傷、中暑。 2.認證測驗日期: (1) 113年7月5日(星期五):筆試40分鐘;聽力20分鐘。 (2) 113年7月6日(星期六):口試5分鐘;試教10分鐘。 3.課程地點:除線上課程以遠距方式進行外,其餘實體課程及認證測驗,皆於連江縣介壽國民中小學(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3號)辦理;課程及測驗期間,每日早上8時45分交通車準時於介壽村老人活動中心前發車,請教師務必準時抵達。 四、為利後續培訓人員薦派及報名資格審核作業,請學校配合本計畫作業期程辦理,俾利後續計畫核定作業。 五、檢附培訓計畫及薦派名單-空白表格各1份供參。研習相關事宜聯繫詢問,請洽黃姝綺小姐,電話:0836-22135#18;或電子郵件信箱:cydy80407@mail.ncy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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