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彰化縣112學年度第1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自112年10月1日起至112年10月15日止受理申請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註冊組長 顏毓瑩
日期起迄 2023-09-18 00:00~2023-09-25 23:50 更新時間: 2023-09-18 09:20:48
訊息內容
一、 依據「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 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滿6個月以上,現就讀本縣公私立國民小學學校自強學生,符合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三、 申請文件:
(一) 申請書1份。
(二)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影本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請以A4紙張印製。
(三) 自強證明:符合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之證明文件(請務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如為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請依附件「學校證明書」格式送件)。
(四)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1份(請將等第成績換算成數字)。
(五)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一個月內申請者)1份。
四、 申請注意事項:
(一) 本獎學金須經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承辦人亦須協助學生初審文件之正確性及齊備性,並於初審完畢後核職章,以維申請學生之權益。
(二) 本獎學金名額有限,請申請學校先行初審,各類組的每校送件數,以不超過該類組的錄取名額10%為上限。國小組每校送件數上限22位;國中組每校送件數上限22位;高中職組每校送件數上限6位;大專院校組每校送件數上限6位;研究所組每校送件數上限1位。
(三) 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印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戳章及承辦人員職章。
(四) 本獎學金申請採網路登錄及紙本申請併行方式辦理,請各校承辦人於校內初審合格後,資料彙集造冊(請依申請者成績高低順序製作清冊,並至本獎學金專屬網頁登錄申請者資料(網址:https://reurl.cc/V4XAay),請務必完成線上登錄,勿影響學生權益。
(五) 紙本申請文件請於112年10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彰化縣田中鎮大安國小黃主任收(地址:520016彰化縣田中鎮三安里大安路一段200號,聯絡電話:04-8742327分機11),信封請加註「彰化縣自強優秀獎學金申請」。
(六) 如未做線上網路登錄,申請書、各項證明文件不齊及填寫(核章)不全、逾期或個別申請,皆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七) 學生一年級新生於第2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本次應附111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
五、 經複審通過之學生名單,本府將另函通知就讀學校轉知;本獎學金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皆不退還。
六、 本獎學金相關資訊,請逕至本府教育處一般公告查詢(網址:https://www.newboe.chc.edu.tw/),相關附件檔案請於/業務專區/檔案下載/學特科/學生事務/獎助學金項下下載。
七、 檢附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及獎學金申請書(請依照本文附件表格填寫)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