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12年6月17日進修字第1120500202號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具中學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教師、代理代課教師,依簡章資格順位排序。
三、授課期程︰112年9月至114年8月,共分六階段上課。
四、報名方式︰請於112年7月5日(星期三)前,將報名資料郵寄至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彙辦(500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一號,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修學院,閩南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郵戳為憑)。
五、相關說明詳如附件或逕至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修學院網站(https://cee.ncue.edu.tw/)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