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辦理「112學年度活化教學~分組合作學習的理念與實踐方案」─遴選與輔導深耕學校實施計畫書1份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註冊組長 顏毓瑩
日期起迄 2023-05-02 00:00~2023-05-09 23:50 更新時間: 2023-05-02 16:07:05
訊息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2年5月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55970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支持本計畫深耕學校發展分組合作學習計畫,爰規劃於112學年度繼續遴選與輔導有意願之深耕學校,據以發展適用於我國情境之分組合作學習模式與案例,做為進一步推廣之基礎。三、本年度將透過深耕學校辦理合作學習公開課及經驗分享,將合作學習教學典範傳承,並達有效擴展。

四、本案申請對象如下:

(一) 原111學年度之深耕學校,推動成果卓有成效者。

(二) 有意願參與學校主動自薦者。

(三) 本計畫輔導委員推薦者。

五、參與本計畫之學校應執行任務摘要如下(詳細內容請詳附件):

(一) 參與本計畫辦理之初階、進階、國際培訓工作坊、期中工作會議及成果發表會。

(二) 邀請輔導諮詢委員協助並辦理公開觀課。

(三) 進行成效評估與推廣,配合提供圖文動態訊息,於本計畫臉書粉絲團分享推廣實施經驗。

(四) 辦理合作學習相關公開課分享活動,邀集周邊學校參與,並於臉書「教室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粉絲專頁發布,辦理內容簡述及成果照片。

六、參與本計畫學校類型經費補助如下:

(一) 深耕學校:

1、每校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5萬元。
2、帶領1間夥伴學校,額外補助2萬元,深耕學校最高額外補助上限為6萬元;新申請之學校不得申請此項經費。

(二) 夥伴學校:每校補助6萬元。

七、請有意願參與本計畫之學校於112年6月2日(星期五)前,將計畫申請表(含經費概算表)1式2份核章後,依照下列指示辦理:

(一) 將核章後紙本掃描成電子檔,寄至電郵地址:(cooperntue@gmail.com)。

(二) 將核章後紙本寄至本府7樓教育處學管科(免備文),給曹老師,並於信封封面標示「112學年度活化教學~分組合作學習計畫」。

八、檢附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