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王靖如
日期起迄 2023-04-17 00:00~2023-04-24 23:50 更新時間: 2023-04-17 09:32:44
訊息內容

轉知縣府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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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函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112年4月11日以院臺法字第1121006823號公告修正,並自112年4月1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11日臺教學(五)字第1120036934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