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有關經濟部於112年3月22日起公告新竹縣(市)、苗栗縣、臺中市及彰化縣(北部)等地區水情燈號進入水情提醒綠燈,請落實配合各項限水措施。
訊息分類 總務處
公告單位 總務主任 白雅元
日期起迄 2023-04-06 00:00~2023-05-13 23:50 更新時間: 2023-04-06 12:44:02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經濟部112年3月27日經水字第11260200110號函、教育部112年3月6日臺教資(六)字第1122700726號函及112年3月29日臺教資(六)字第1120033162A號函辦理。

二、

 

依經濟部水情燈號各階段限水措施說明,進入綠燈(水情提醒),加強水源調度及研擬措施。另水情提醒綠燈地區實施擴大節水措施,台水公司在減少影響民眾生活用水原則下,自112年3月22日起夜間離峰時段11時至隔日早上5時實施減壓供水。

三、

 

請依教育部「學校旱災災害應變工作流程(含工作項目說明)」,調整學校用水方式及加強節水教育宣導,並配合 經濟部水利署(https://www.wra.gov.tw/Default.aspx)限水措施及注意水情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