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懷孕或產後6個月內家長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下稱衛福部國健署)辦理110至113年度「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
訊息分類 健康中心
公告單位 護理師 邱佳慧
日期起迄 2023-03-13 00:00~2023-03-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3-20 13:32:01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30457號函辦理。
二、 為強化弱勢族群母嬰健康,規律產檢並提升健康識能,衛福部國健署112年度補助22縣市衛生局,結合221家產檢院所及相關單位共同推動旨揭計畫,針對高風險孕產婦(兒)提供孕期至產後6週或6個月之衛教諮詢、關懷追蹤及資源轉介等服務。
三、 如有符合本計畫收案條件者,可詢問各縣市衛生局或參與本計畫之合作單位,俾利提供相關孕期照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