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彰化縣111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自即日起至 112年3月15日止受理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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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教務主任 李荔華 |
日期起迄 | 2023-03-04 00:00~2023-03-1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3-04 09:19:17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111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自即日起至 112年3月15日止受理申請。 一、依據「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