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函轉中華民國111年5月4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 罰條例」部分條文,除第92條第3項及第9項外,其餘條文,行政院定自111年11月30日施行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王靖如
日期起迄 2022-11-22 00:00~2023-11-29 23:50 更新時間: 2022-11-22 10:48:34
訊息內容

轉知縣府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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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中華民國111年5月4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
罰條例」部分條文,除第92條第3項及第9項外,其餘條
文,行政院定自111年11月30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15日臺教社(一)字第1110111745號函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