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部分條文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務主任 施惠娟
日期起迄 2022-10-06 00:00~2022-10-13 23:50 更新時間: 2022-10-06 09:06:40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9月30日臺教師(四)字第1112604249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謝文瑾小姐(電話:02-77366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