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教育部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於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月18日施行後,教師請陪產檢及陪產假相關事宜,請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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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蘇莞茜 |
日期起迄 | 2022-02-07 00:00~2022-02-14 23:50 更新時間: 2022-02-07 15:40:39 |
訊息內容 |
內容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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