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鹿港高中111年度自造實驗室(Fab Lab)營運推廣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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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教務主任 施惠娟 |
日期起迄 | 2022-01-18 00:00~2022-01-25 23:50 更新時間: 2022-01-18 15:09:28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度Fab Lab自造實驗室(Fab Lab)營運推廣計畫」辦理。 (五)報名教師須自備筆電,詳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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