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教育法規:「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第8條、第19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10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00175500A號令修正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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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教務主任 施惠娟 |
日期起迄 | 2022-01-12 00:00~2022-01-19 23:50 更新時間: 2022-01-12 14:41:22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10日臺教師(二)字第1100175500D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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