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訊息:「文化部語言友善及創作應用補助作業要點」111年度開放申請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務主任 施惠娟
日期起迄 2021-10-13 00:00~2021-10-20 23:50 更新時間: 2021-10-13 13:16:43
訊息內容

一、依據110年10月1日府授文圖字第1100349243號函辦理。

二、補助類別之「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及「推廣活動」,申請者資格為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而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以「創作及應用」為限,且申請者須為創作者本人。

三、受理申請日期自110年10月1日起至110年10月31日止,採網路線上申請,報名系統自受理申請日起設置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

四、補助作業要點請至上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