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函 主旨:有關110年至113年「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 款,經公開徵選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臺灣土地銀行)獲選賡續承作,請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 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6月9日總處給字第 1104000535號函辦理。 二、「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以下簡稱本貸 款),原由臺灣土地銀行依約承作至110年6月30日止,經 重行辦理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後,由臺灣土地銀行再度 獲選接續為公教同仁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110年7月1日起 至113年6月30日止,為期3年。 三、本貸款相關規定如下: (一)適用對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 構員工(含育嬰留職停薪人員、連續服務滿1年之聘僱人 員及連續服務滿2學年之公立高中(職)以下代理老 師)。 (二)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0.485%(目前為年息1.33%)。 (三)相關費用:票信查詢費每人每次新臺幣(以下同)100 元。 (四)貸款期限:最長為7年。 (五)貸款額度:每人核貸最高200萬元,借款人加計其他金融 機構同性質貸款,合計每月應攤還本息之金額不得超過 每月俸(薪)給總額三分之一,且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 擔保債務歸戶後之總餘額,除以月平均收入,不得超過 22倍。 (六)保證責任:借款人借款金額逾80萬元者,應提供不動產 擔保或自行覓妥1位一般保證人,該一般保證人須由中央 及地方各機關、公立學校員工或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由 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出具在職證明書)且符合授 信標準之人員擔任,並負一般保證責任。 四、本貸款辦理方式,請洽臺灣土地銀行各分行辦理。另為使 服務更臻完善與便利,借款人亦可透過線上申辦個人信貸 業務,於該行「個金單一服務平台」(https://oi. landbank.com.tw/)完成申請、簽約及對保等事宜,洽詢電 話:02-2314-6633或0800-231-590。 五、檢附總處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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