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5條、第6條之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12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422A號令修正發布 |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張福財 |
| 日期起迄 |
2026-01-16 00:00~2026-01-23 23:50
更新時間: 2026-01-16 11:15:12 |
|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1月1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422D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 (一)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郭視察,電話:(04)3706-1535。 |
| (二) |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張小姐,電話:(04)3706-15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