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有關教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41480A號令 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如符合該令釋情形者,得依本函辦理改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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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張福財 |
| 日期起迄 | 2025-10-07 00:00~2025-10-14 23:50 更新時間: 2025-10-07 11:08:50 |
| 訊息內容 |
一、查教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41480A號令釋略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為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第1項第4款所定經本部認定等級相當之服務年資,每次期間3個月以上累積滿1年者,得提敘1級薪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