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教育部推動國際人權公約實踐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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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 公告單位 | 訓育組長 林于淇 |
| 日期起迄 | 2025-01-07 00:00~2025-02-28 23:50 更新時間: 2025-01-07 08:33:03 |
| 訊息內容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23日臺教學(二)字第1132805933號函辦理。 二、旨揭實踐方案重點概述如下: (一) 實施期程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為期4年。 (二) 架構分為前言、實踐方案之理念、實踐方案與行動策略、經費需求、執行監督及管考以及預期成效等。 (三) 實踐方案之理念及行動策略分三大面向74項策略項目: 1、面向一「符合人權價值的教育環境」計有32項策略項目。 2、面向二「人權教育教學與學習的過程和工具」計有21項策略項目。 3、面向三「教育人員之人權教育素養與專業發展」計有21項策略項目。 三、請各校依據所列工作項目積極執行,俾達成本方案致力提升人權意識及公民素養等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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