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性騷擾防治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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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張福財 |
| 日期起迄 | 2024-08-08 00:00~2024-08-15 23:50 更新時間: 2024-08-08 11:07:11 |
| 訊息內容 |
二、性騷擾他人者,依法得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緩;利用權勢性騷擾他人者,依法得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緩;乘機襲胸摸臀或觸摸他人隱私部位,被害人可提出刑事告訴,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性侵害他人者,依刑法規定最高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性騷擾或性侵害他人,除負有法律上之刑事與民事責任外,本校亦将依内部規定懲處。 四、衛生福利部性騷擾防治影片https://dep.mohw.gov.tw/DOPS/lp-1311-105-xCat-3.html |